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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下令:卫生健康统计造假,将承担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20-08-31 10:07:02 来源:网络
刚刚!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加强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规划发〔2020〕16号。
意见明确要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和质控追溯,及时发现问题,依法予以纠正,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及其他统计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据《意见》强调,目前,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存在部分地方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队伍力量薄弱、数据质量不高、分析应用不足等问题。
对此,《意见》提出五个主要任务:
1、健全统计调查体系
适应卫生健康工作职能拓展需要,科学设置统计指标,修订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加快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整合统计信息闭环,推动统计工作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
2、突出统计工作重点
包括支撑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服务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加强医改监测评估、完善全国生命登记管理制度、推进健康服务业和健康产业核算、做好其他新增领域统计工作。
3、规范统计过程管理
包括依法规范项目管理、逐级强化数据质控、推进信息发布共享。
4、转变统计方式方法
包括创新技术应用、优化顶层设计、减轻基层负担。在减轻基层负担方面,将落实以下任务:
1)按照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相关要求,可以通过行政记录和大数据加工整理获得统计资料的,不得开展统计调查;
2)可以通过已实施的统计调查获得统计资料的,不重复开展统计调查;
3)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可以满足需要的,不开展全面统计调查,减少调查频率,降低调查成本,着力解决基层“报表繁”问题。
5、强化统计分析应用
包括加强决策支撑、促进监管服务、支持学术研究。
除了上述任务之外,国家卫健委在《意见》中明确强调:防范惩治统计造假,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及其他统计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