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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公卫、家签工作,将迎重磅调整!

发布时间:2020-10-14 10:49:21 来源:网络

10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加强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随着这份文件的落地实施,今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家签工作、公卫工作将迎重大调整。

根据《通知》,国家卫健委提出了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的4项重点任务:

一是促进全民健康信息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
二是加强全民健康信息数据库标准化体系建设。
三是推进新兴技术应用标准化建设。
四是加强网络安全标准化建设。

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的要点如下:
根据文件,关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标准化建设,国家提出了如下建设任务:
一、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
1、基于区域全民信息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
2、严格遵循卫生信息数据元等强制性标准,按照《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和应用水平。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应当满足以下需求:满足基层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控、妇幼保健、慢病管理、老年健康、健康教育等服务,支撑药品供应保障、中医药服务和综合管理等应用。
二、鼓励探索云化部署方式
推进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系统标准化建设,鼓励探索云化部署方式。

关于完善公共卫生信息标准化建设,《通知》提出以下建设任务:
一、构建公共卫生信息系统
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构建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制订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整合各类传染病监测系统,优化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
建立健全突发传染病疫情预测预警信息系统,促进新兴信息技术应用,强化公共卫生信息化应用功能。
二、建立公共卫生数据上报规范
强化医防融合,建立公共卫生数据上报规范,组织开展重大疾病监测业务协同基本数据集的制订工作,加快公共卫生数据交换共享文档、接口标准等信息标准的制修订,按照医院数据上报规范实现电子病历数据自动抓取,强化医院数据共享,强化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标准化共享,保障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据上报满足公共卫生信息系统需求
三、卫生健康相关数据与医保信息协同共享
推动实现卫生健康相关数据与医保、出入境卫生检疫、公安、工信、交通、网信、食品药品、动物疫情等信息的协同共享。
《通知》提出,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推进健康档案共享文档标准应用,全面推进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建设。
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逐步推进医院信息平台、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实现居民个人健康档案信息自动归集、动态更新和规范管理,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务实应用和逐步向个人开放。
以中西医电子病历为核心,遵循电子病历信息标准,依托医院信息平台整合医院内部信息资源,实现与区域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推进公共卫生和患者服务信息共享,建立国家和省级电子病历数据库。加快实现居民基本健康信息和检查检验结果等在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实时更新、互认共享。
除了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之外,在人才培养方面,国家卫健委明确提出:
"全面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对标准化高端急需人才和基层实用人才的培养,逐步建立健全稳定的人才队伍。"这也意味着,随着基层卫生健康信息标准化建设的推进,国家对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要求也将进一步提升:医务人员,除了诊疗能力之外,必须能与时代接轨。
从整个文件来看随着基层医疗机构信息标准化建设的落地,今后基层医生的门诊数据、公卫数据、家签健康档案管理将完全由线上统一录入管理,并逐步实现数据共享。